建章立制
要“真、精、实”
■本报评论员
从12月1日起,市“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转入最后一个阶段,重点为抓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良作风很容易抓一抓就转变,松一松就反弹,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是根治“庸懒散拖贪”这种反复性和顽固性病症的“良药”。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制度建设是有力抓手,建立长效机制是重要方法,力争做到“求真、求精、求实”。
着眼于“真”。“庸懒散拖贪”现象是顽瘴痼疾,没有好的制度“防火墙”,就难以根治。建章立制要重在“建真章”、“立约制”,严格做到思想真重视、行动真到位,坚决防止“一阵风”和走过场的错误心态。要敢于动真碰硬,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及时认真梳理制度建设的计划和清单,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真正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凝炼于“精”。建章立制意在解决问题、预防问题,而非越多越好。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本着“看得见、摸得着、定得实、用得上、管得住”的原则,把已有的规章制度“翻翻箱底儿”,拿出来“滤一滤、晒一晒”,披沙拣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机制缝隙和制度漏洞“缝一缝、补一补”,推出务实管用的“升级版”;对不适合现实需要的“掣肘”制度、“僵尸”制度,坚决予以废止;发扬严谨求实的精神,量化标准,细化规定,去虚务实、化繁为简,在建章立制上做到切中要害、精益求精。
立足于“实”。建章立制关键在于“实”行。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规章制度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执行是否有力、落实是否到位。如果只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非但发挥不了作用,反而容易引发“破窗”效应,诱使人们争相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要严防制度“作秀”,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干工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建章立制的工作实效。
建章立制是专项整治活动的最后环节,但不是结束环节。我们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