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孩子
糊涂的家长
■金粟
深圳4个不到10岁的孩子拿着石块,5分钟内刮花小区里的54辆私家车(详见本报11月30日第4版报道),真够任性的。
贪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得快乐,玩出花样,玩着成长,这是童年的“天赋权利”,是人生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必修课”。据说,在西方的一些家庭里,孩子在自家雪白的墙壁上乱涂乱画,做家长的并不予以制止和批评,他们要呵护孩子的天性、创造力和想象能力。“据说”而已,笔者手头并无确凿的证据,但有一点必须明确,他们的孩子只是在自家的墙壁上随意涂鸦,没听说有任意刻写“到此一游”的习惯。出门在外,爱护公物,尊重他人的私产,维护世间万物的尊严,分清公私之限与人己之界,这是人人都应当具备的物权意识。从年龄上推断,深圳那4个孩子已然历经多年的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乃至小学低年级教育,显然不会欠缺初步的物权意识,由此看来,孩子们刮花车辆,就不是“贪玩”那么简单了。
如果不是出于贪玩,那就是有意为之,个中原因,有点复杂。第一个可能性是模仿,媒体关于成年人刮花他人车辆以泄私愤的新闻并不罕见,现实中这样的行为也不是没有,孩子们耳濡目染,又缺乏及时而且必要的正面引导,便有了“依葫芦画瓢”的举动;第二个可能性是负面影响所致,家长、邻里或其他身边的人,因对交通现状不满而口出激愤之辞,“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负面的言论培植了孩子们的“受害者心理”,或者激发了孩子们“替天行道”的侠义情结,于是有了“惩戒性”的行为;第三个可能性是直接报复,直面粗野狂放的汽车喇叭、横冲直闯的驾驶风格、见缝插针的违停行为和拥堵不堪的交通现状,孩子们本身就是直接的受害者,抓住机会,实施“报复”,可以想见。假如孩子们的内心里出现了这样的苗头,做家长的却一无所知,那是够糊涂的。
更糊涂的是,“事发几天,没一个家长主动出来承担责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几个不到10岁的孩子。任何一个孩子,都应该是在反复犯错、不断纠错中一点点成熟起来的。从某个角度讲,孩子犯了错误,正是教育好孩子的难得契机。孩子们刮花了小区里的54辆私家车,做家长的不是疼惜钱财,掩饰错误,而是迅速站出来,主动承担起该负的所有责任,给孩子树立一个有担当的表率,同时引导孩子正视错误,改正错误,那该是多好的教育机会呀!况且,小区里有的是监控,不难查出谁是肇事者,掩耳盗铃,企图逃避责任,真是糊涂透顶。
这样的事,今天发生在深圳,明天也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瑞城。殷鉴不远,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