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的”东西有毛病,就得自认倒霉?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同样可维权
本报讯(记者 陈成成 通讯员 金明)购物附带赠品是商家促销的常规手段,但是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大多抱着“自认倒霉”的心态,只有少数消费者会讨要说法。而现实情况是,即使消费者讨要说法,多数商家都是推诿的态度,毕竟“这是送你的,又无需多花钱”。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一起有关赠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消费者曲女士通过网购平台,和飞云街道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台机器,商家赠送了一套磨具。收到货后,曲女士发现获赠的磨具有质量问题,她马上联系商家要求换货,不料商家以赠品不在“三包”范围为由拒绝。
接到曲女士的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马上介入调解。执法人员表示,由于商家赠送的磨具并非无偿赠与,而是附有义务的赠与,即需要购买一台机器,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曲女士购买的机器仍在保修期内,商家应该为消费者进行保修。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曲女士更换磨具。
新年临近,商家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遇到赠品质量出现问题,一样可以维权,但应注意保留购物相关证据。消费者购买商品不要看是否搭售赠品促销;购买的商品搭有赠品的,仔细看赠品是否标注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是否为“三无产品”,食品类的赠品要特别看清楚是否过保质期。交易成功后,购物小票上最好增加赠品信息,特别是涉及“三包”的手机类赠品、一些小家电类赠品,以及食品类赠品,一旦因赠品使用造成人身伤害,消费者可将小票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