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馆强行搭售护具
这种行业“潜规则”
消费者有权说“不”
本报讯(通讯员 郑蓓蕾 记者 张洵煜)在生活中,许多市民都遭遇这种情况:经营者受捆绑销售中的利益驱动,利用各种手段来强迫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下分局就调解了一起因跆拳道馆强行搭售引起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孙先生在塘下某跆拳道馆给儿子报名学习,并交纳学费8000元,学习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到2016年12月6日。近日,该馆要求学生在其处购买护具,孙先生的儿子已有护具,故拒绝重复购买。此后,对孙先生儿子在上课时受到差别待遇,产生厌学情绪。孙先生决定不再让儿子在该跆拳道馆学习,要求该馆退还预交的2016年学费5000元。该跆拳道馆不同意,孙先生遂拨打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塘下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例,指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调解,该跆拳道馆退还孙先生预交的学费5000元。
该分局工作人员提醒,强制搭售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还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消费者遭遇类似情况有权拒绝,并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