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划定12条“红线”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昨日公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