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全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全市派驻20家纪检机构
首要职责:监督执纪问责
■记者 欧苗苗
记者从前天召开的市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正全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通过调整、新设等方式,在全市派驻20家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在市级党和政府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派驻监督全覆盖。
纪委派驻机构被喻为权力监督的千里眼,每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前哨”。此次改革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在全市派驻了20家纪检机构,设20名派驻组长,其中综合派驻11家,单独派驻8家,派出1家。派驻市委办等6家综合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其他14家为副科级设置。
以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要是党政领导班子,但因为原来部门纪检组实行的是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双重管理的体制,部门纪检干部福利待遇、人事编制都由所在单位负责,市纪委仅仅是业务上指导,为此很多具体任务本该由党委(党组)负责的都变成依靠纪检组来承担去落实,纪检组成了既是责任主体的一部分,又是监督主体的一部分,成了自己监督自己。一些纪检组织想监督,但力量不够,不愿监督。一些纪检组织怕监督力度大了,考核测评会被“穿小鞋”排末位,不敢监督。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前,今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0件,处分341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24人。“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监督不到位。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其目的就是确保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朴顺说,派驻机构改革后,派驻纪检组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组工作核心即对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监督,重点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关注对驻在部门中层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掌握重要事权、财权的要害岗位。派驻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相关措施,主要有履行重大决策及重要信息知情权、立案调查权、党风廉政建议权和谈话诫勉权等四个方面监督权限。
陈朴顺指出,深入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家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严的要求,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工作;找准定位、理顺关系,真正有效发挥好纪委派驻机构作用;积极作为,形成合力,全力保障派驻机构改革取得实效。
会后,市纪委组织了派驻(出)机构人员见面会,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