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法院内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健全审委会制度,实行院庭长办案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为今年全省推行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曝光和纳入失信黑名单10918例
31人污染环境被判刑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32人
查处科级以上干部6人
全年共收各类案件28971件,结案27398件,分别上升14.78%和8.58%,收结案均位居全省第五,法官人均结案246.5件,是全省平均数的1.51倍,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温州基层法院前列。
共收一审刑事案件2440件,审结2455件,同比分别下降5.54%和5.43%,判处罪犯3425人
全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7件,审结19件,先后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0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3589万元,释放土地资源55.5亩。
共收一审民商事案件
14292件,
审结13505件,
同期分别上升
11.06%和5.08%
共收执行案件10802件,执结10061件,同比上升26.41%和17.82%,执行到位金额15.39亿元。充分利用覆盖全省的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落实24小时执行备勤机制,累计查控存款9.82亿元、房产11571处、车辆6961辆、协助抓获被执行人143名。
综合运用信用系统等平台,曝光和纳入失信黑名单10918例,使得“老赖”在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
积极参与“五水共治”,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者,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件,判处罪犯31人,从严控制非监禁刑的适用,实刑率达77.4%。
共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496件,标的额40.68亿元。重视防范和打击不法企业利用破产程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将4名涉嫌逃废债的企业主移送公安部门,均已立案侦查。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560件
在环保领域试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办结涉环保类行政审查案件688件,准予强制执行率98.26%。
作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推进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32人,立案人数创近几年新高。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其中立案查处大案19件,大案数占90%;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
全年审查逮捕案件1525件2224人,批准逮捕1192件17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9件3868人,办案总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三。
全年立案查处渎职案件2件5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严厉惩处涉黑涉恶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33人,提起公诉142人。
坚决打击“盗抢骗”和“黄赌毒”等阶段性多发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70人,提起公诉1703人。
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热点案件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49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43人。
(记者 金晓锋)
加大对涉罪“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33人,其中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9人;突出打击“霸王搬运”、“村霸”、“地霸”行为,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83人。坚持打防并举,批准逮捕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15人。
连续三年接受中国社科院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借助独立的第三方视角,倒逼我院改进薄弱环节,各项阳光司法指数逐年提升,位居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