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正式启动
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服务、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建立起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正式启动。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实现“三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一、一证(照)一码”制度,新的证(照)上加载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的“身份证号”,可以有效识别法人主体身份,便于信息共享和利用;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社会成本,同时对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监管和服务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按照规定,各事业单位必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换发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