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欠薪
更应常态化
■王国荣
有人数钱数得手抽筋,有人等钱等得心结冰。许多本可开开心心数着工钱回家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恶意欠薪这一久治不愈的“年关病”而不能回家,有个别还因极端讨薪“讨”进了拘留所。据本报1月29日第1版报道,仅1月以来,公安部门已正式受理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立案3起,2人因恶意欠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9人因非法讨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年关将至,欠薪问题的关注度再次高涨。报纸、电视、网络上,有关讨薪、发薪、清欠等各种正负面报道也不同程度升温。这个时候,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以“跳楼”等极端方式出现的讨薪场景,尽管是“被逼无奈”。与此形成强烈对比,也是每个外出打工者热盼并羡慕的是,有的地方搭起的“现金城墙”——1月26日,上海虹口区一施工单位堆起100万元现金,为一个施工班组的10多名一线农民工发工资;1月29日上午,四川眉山城区一工地,垒成4座“钱山”,其中1500万元是700多名工人的工资;之前还看到报道,贵阳一售楼部开发商堆1亿元现金为农民工发工资……
此情此景,管它作秀不作秀,能把这沉甸甸的、一年辛勤付出的血汗钱捧在手里,是最最实在的。若是他们在老家的父母及亲人能看见这个场景,看见自己儿女在这样的喜庆现场“用箩筐挑钱”,不知会激动成什么样子。相信大家都会认同,这样的“作秀”场景越多,劳资关系就越和谐。没有恶意欠薪行为,何来拦路、跳楼等过激讨薪行为?
所以,对恶意欠薪的行为必须首先予以严厉打击,对恶意欠薪的老赖必须首先予以严惩。据报道,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欠薪问题,为打好主动仗,于去年11月初就提早部署年内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成立处置企业欠薪工作专班,帮助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工资和非法讨薪行为,其中已有23名恶意欠薪企业主被刑拘。另外,2015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欠薪投诉案件923件,结案率99.6%,共为3795名劳动者追回欠薪5635万余元。
从以上的清欠结案率可见,被欠薪人员通过合法渠道维权讨薪是可行的、有效的。尽管“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但人区别于其他所有动物,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里行事,不能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又损害了他人的权益,比如群体拉横幅、喊口号拦路讨薪,就破坏了他人的路权及社会公共秩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冲动是魔鬼”。
当然,我们的法律法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让恶意欠薪行为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同样,我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机制与手段也应该有所创新。欠薪是一直以来的老问题,对付这种老问题要有新办法,除了法律层面的一手硬,以及政府层面的提早部署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外,更要注重抓常态化管理,注重平时的督查,确保让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简单的道理,债欠越多,还起来越难,而且有的老赖会抱着“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心态,甚至“死猪不怕开水烫”。本来,做生意要备足本钱,你不把人工成本核算在内,无力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那你就别做工程。对此,有关部门可在常态化管理中,依法行使“一票否决权”,每个月都把清欠工作做在前头,每年新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就“提早部署”防欠薪工作,从而避免年关欠薪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