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风险类别共划分为8类,今年1月起执行
■记者 项武龙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对我市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三个类别细化为八个类别,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新政于2016年1月起执行。费率调整后,我市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仍保持不变。
基准费率细化为8类
调整前,我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4%、1.6%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本次调整后,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确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此次调整完善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同时,细化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使工伤保险费收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制定完善行业内浮动费率
据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因素,每年浮动一次。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其中,一类行业被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别被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分别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向下浮动到基准费率的80%、50%。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环境差、事故率高的参保单位将适当上浮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表
行业类别 | 行业名称 | 基准费率 |
一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 0.2% |
二 |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 0.4% |
三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 0.7% |
四 |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 0.9% |
五 |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1.1% |
六 |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1.3% |
七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1.6% |
八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