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审批
改为事中事后监管
本报讯(记者 项颖 通讯员 李武 金明)“不用审批了?”昨日上午,瑞安思维广告公司负责人到市市场监管局莘塍所办理户外广告审批,却被告知不用再审批了,以后企业自己要对广告内容负责把关,市场监管部门则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据悉,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16年2月19日刚刚发布的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实施的。据悉,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这些取消的事项中主要有以下特点: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由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有53项,取消后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记者了解到,《决定》出台后,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再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审批,但会做好取消登记后解释工作,并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再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审批并不代表“不管”,而是要企业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守法经营。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职能范围内加大对各类广告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