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
违法请注意,
交警要放大招啦!
超标电动车违法载3人(含)以上
一律先扣车,安装的遮阳伞月底前拆除
■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孙文静
电动车车主注意了,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要放大招了——针对超标电动车违法载3人(含)以上将一律先扣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如属无证驾驶,还将予以罚款、拘留。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将从4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电动车经检验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的,将一律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超标电动车驾驶人
如无证驾驶将处罚款拘留
一辆电动车经常挤上好几人,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车辆自重增加,刹车时重力和惯性加大,刹车距离就会延长,事故几率增加,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次整治,我市交警部门将对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或者有证据证明从事非法运营等情节较重的二轮电动车,一律将先予扣留。经检验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的,将对车辆驾驶人予以依法严处。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律处罚款并处拘留。驾驶人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证,但不具有D、E、F准驾资格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行为,一律处罚款,并一次记12分,需重新学习驾考理论。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的遮阳伞
要在月底前拆除
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篷)也将成为我市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之一。遮阳伞不仅遮挡了驾驶员的部分视线,而且还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不能控制车平横而发生事故。此外,遮阳伞装在电动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所有加装了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要于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遮阳伞(篷)的,一经查获,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或收缴非法装置。
同时, 对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法载人、违法载物、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车一定要选择正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要及时购买保险。同时,未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的超标电动车驾驶人,须按规定考取证照后方可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