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儿童回国寄养
应及时办理签证延期
“孩子的爸爸妈妈都在国外忙生意,所以带回国给我抚养。没想到因为我们疏忽大意,造成孩子非法居留。”孩子奶奶张女士懊悔地说,孙女小希两周岁多,在国外出生后加入外国籍,回国后由张女士抚养,却因为张女士没有为孙女办理在华合法居留手续,造成逾期非法居留。
本月,我市连续发生3起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致使未满16周岁外籍儿童非法居留的案件。据了解,许多孩子的父母亲在国外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子女,因此选择送回国内寄养,却没有意识到需要为自己的外国籍子女办理在华合法停留居留手续。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应注意外籍人士签证、居留到期时间,须于期满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延期。
我市作为全省首批10个获公安部授权的县级受理点,自2014年12月8日起已经实现外国人签证证件本地受理签发,免去以往前往温州出入境办理来回奔波的烦恼,更加方便快捷。相关签证类型及所需手续如下:
外国寄养儿童签证办理: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寄养儿童护照、出生证明(需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并翻译)、寄养儿童父母双方的护照和居留许可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寄养公证书和户口簿、身份证。
外国人探亲签证办理: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护照、体检单、邀请函,被探望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护照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通讯员 董程程
记者 孙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