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就能多拿一份养老金?错!
多领部分要追回,恶意重复参保并多领还要被追责
记住啦!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不要再参加城乡居保了
■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黄伟芳 曹昌正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如何老有所养,成为社会最大的命题之一。如今,各种养老保险制度为老百姓老有所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不过,由于重复参保等多种原因,也导致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日前,有网友在“瑞网议事厅”发问:“在外参加社保并交足后退休,回来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吗?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吗?”(问题编号:23940)。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还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吗?如果重复参保并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部分要退回吗?哪些待遇可叠加享受?记者梳理网友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跨省重复领取养老金6000多元
异地年审时被发现,退回多领部分
每年的1月到3月是我市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高峰期。3月18日上午,张女士携带身份证及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申请表,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楼所(以下简称高楼所)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年审。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认真核对了参保人基本信息,在瑞安社保系统中查询时发现,张女士在我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0年开始领取待遇,截止当月已领取待遇共计6610元。
原来,张女士曾经随其工作单位落户海南省澄迈县,在当地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已领取养老金多年。2010年,张女士随夫将户口迁至高楼镇,后经其所在村统一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而根据《浙江省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处理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87号)第10条规定: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保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清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政策,张女士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已领取的“城乡居保养老金”应悉数退还。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张女士表示理解和支持,当即同意退还已领取的“城乡居保养老金”6610元。
“张女士对相关政策规定不了解,并且此前她长期生活在海南省,致其两地重复领取养老金多年。今年是张女士第一次办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年审,通过核查才发现这一情况。”高楼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退休金和养老金不能同时领
有两种情况可叠加享受待遇
据介绍,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待遇主要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精简下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供养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理论上讲,重复领取养老金是指参保人员同时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两份及以上的行为。”工作人员说,特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同时领取。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政策又规定了可以叠加享受待遇的几种情况。
精简下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供养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衍生而出的附属待遇,政策允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与精简下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供养金)叠加享受,不视为重复领取。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是针对失地农民这一群体实施的具有养老保险待遇性质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但又不同于上述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允许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可以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精简下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叠加享受,不视为重复领取;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供养金)不能叠加享受,否则视为重复领取。
“国家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原则是,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制度里面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鼓励参加待遇水平更高的险种。”工作人员说。
重复领取养老金主因是重复参保
极少数人利用漏洞恶意重复参保
据介绍,大部分重复领取养老金主要是由重复参保造成的,主要表现为跨地区重复参保、跨制度重复参保或既跨地区又跨制度重复参保。
“原因有3个方面:一是参保人员具有流动性,参保人员早年工作经历、户口迁移等都会产生影响;二是分地区统筹,参保信息数据没有全国联网共享;三是转移接续制度晚于社保制度出台,中间产生了不少问题。”工作人员说。
另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重复、错误、身份证“换代”以及更改等原因,也会造成重复参保。如果在参保数据信息系统里存在错误身份信息,因技术原因未能辨识出来,也会出现重复参保。
此外,极少数参保人员利用制度、系统漏洞和监管盲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有甚者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金。
重复领取养老金“有迹可查”
年审和数据比对“揪”出多领者
“领取资格认证和数据比对是发现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主要途径。”工作人员说。
张女士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就是在进行异地年审时被发现的。据了解,每年社会保险部门都会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待遇年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者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办理年审手续后再补发。年审制度,也得以发现不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现象。
今年1月,市民朱先生退回了其多领的7510元养老金。这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省厅数据信息比对时发现的。据了解,目前社保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对参保人信息展开核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部、省厅的数据库中对参保人信息进行比对。
另外,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的核查、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以及参保人员主动提供自己重复参保领取养老金的相关信息,都是发现重复领取养老金的途径。
多领部分应退还
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将被追责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到龄退休享受待遇时只能领取其中一种养老金待遇,一人不能同时领取两种以上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待遇除外),多领一份养老保险待遇意味多占用了一份国家社保基金。
“重复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可选择保留一份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对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应予以退还。”工作人员说,主动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者,不会被处以罚款;对拒不按规定退回者,将暂停其所有养老保险待遇,待退回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后,再恢复发放。
对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者,将按有关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拒不退还或拒不缴纳罚款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将其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