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慈善想到旧社会的乞丐
■李赐华 宋维远
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一时间,“慈善”成了媒体和舆论的热门词。笔者便由此想起旧社会乞丐。乞丐,瑞安人俗称“讨饭丐儿”,是旧社会最低层的群体,他们依赖社会的微薄接济,艰难度日;而旧社会百姓们也长期自觉,却不经意地承担着慈善工作的一部分。
此外,瑞安民间尚有对小孩子用“丐儿娒”称呼的习惯。意谓:希望孩子像丐儿的娒儿那样“滥贱”,在外面风吹日晒、饥一餐、饱一餐的生活,却无灾无病快长快“陀”地成长。寓爱惜于贱称之中。
从一则县署石刻布告说起
10多年前,笔者在高楼镇营前洪地村发现一则刻在石板上的民国3年(1914)瑞安县知事(当时县长称县知事)莫章达签署的瑞安县署(当时县政府称县署)第拾玖号布告。内容大意是:瑞安县四十九都洪地李大孝等12位农民向县署呈状投诉:洪地有一群外来乞丐,夜宿当地庙宇,白天结伙外出强讨,遇人家婚丧喜事、祠庙演戏崇神时,便“勒索”酒饭,否则捣户毁壁。要求县署予以制止。县知事为此布告:如再发生上述事情,可由乡警报告就近警察所,随时驱遂出境。
这则100多年前县级政府布告既提供了当时如乡警、警察所等治安人员与组织的历史资料,同时反映瑞安县一个偏僻山乡曾发生过乞丐与当地居民的纠纷,成为社会治安问题而引起县级政府的重视。
1980年代,洪地作为行政村也只不过345户。如在民国3年间,住户应该还会少一些。外地乞丐怎会聚集在这个小山村?而且还敢于捣户毁壁闹起事来,确实令人费解。据洪地老人称:当时向县署递送呈状的李大孝等人是通过瑞安城内同姓同宗族的士绅李炳光(字漱梅,辛亥革命时,有人推李炳光任瑞安民政部长,他坚辞不就)与瑞安县知事莫章达“商议”后,县署才发出这张布告,此事或许与当时地方上某些政治背景有关,这里只提供资料线索,有待后人查考。
民间接济乞丐成为一大善举
据笔者回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除瑞安城镇乞丐沿街乞讨零钱外,在农村,一般农家虽然衣食不周,但逢年过节或农闲时一直有施舍乞丐的传统习俗。平原水稻区的农家大都分别住在数座三间、五间或前后进结构的平房内,白天每家厨房的门都开着,只关着一扇拦住鸡鸭的腰门,腰门边挂着个七八寸长装大米的竹筒。如乞丐上门求乞,住户的老妪或儿童会自动给每人一调羹米(山区则一般给予一小把蕃薯丝),如在春节前后,则给每人二三片年糕,乞丐们便会自动离开。若遇到“江湖头”们来乞讨,则打发的米或年糕要多好几倍(大约要一小碗米或一小只印上花纹的年糕)。
而农村殷户的住房,往往四周有围墙,门户常常关闭,家里还养着狗,乞丐进内乞讨的机会不多。而当殷户们办红白喜事打开大门时,乞丐当然不会错过时机,乞讨份量当然也会多一些。如难得遇到地方上庙宇里崇神礼佛,或宗族祠堂祭祀祖先时,乞丐们来讨点“盘脚”(剩下的菜肴)、余酒,按惯例要求也会高一些,主家们也会稍为宽待一点。
可见,旧社会民间接济乞丐的习俗,在瑞安一带虽然不及办赈灾义仓、孤老堂、婴儿院、义塚那样“高档”,但几乎全社会都普遍自觉地参与这一善举。
旧社会乞丐也分等级
按常理,乞丐们乞讨本应是赤贫的群众在没有生活来源情况下,暂时或短期行为。但《辞源》“丐”字下有个“丐户”的词条称:“明代浙东及旧苏州常熟、昭文二县都有丐户,至清雍正八年,常、昭丐户才获准取消“丐籍”。说明如浙东、苏州这样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还有“丐户”、“丐籍”的人群,而且取消“丐籍”还要被批准。乞丐,在旧社会好像成了一种户籍的种类了。于是,又令人想起一些电视剧中的“丐帮”和冯梦龙《三言》中“棒打薄情郎”的金玉奴“丐籍”身世来,给她带来终生不幸。
而在温州一带,笔者还并没有听长辈说起有“丐帮”和“丐籍”的事。不过布施乞丐却有不同,一些拖儿带女的乞丐,乞讨时要求甚低,一调羹米、一把薯丝都会满足。这大概是最下一等的乞丐了。另一种叫“江湖头”(不知是否是这三字)大都是三五个中老年男人一起,他们的标志是手提半尺立方的方形竹篓和一支小竹筒做的尺多长旱烟筒;他们又大多会捉蛇,兼卖医治蛇咬伤的药。打发他们的粮米比一般乞丐要多几倍,如主家施舍少了,他们不大开口,只是站着不走,摆弄手中的蛇。小孩、妇女被蛇吓得躲起来,连狗也怕他们,只在远远地叫。主家便会再加点施舍打发他们早点离开。而他们卖“蛇药”收的钱却比医生便宜得多,人们对他们也以礼相待。这些“江湖头”可能是乞丐中高一等的吧!
“敲梆船”里的乞丐
乞丐一般从这村走到那村,挨家串户地乞讨,他们大都行走方便。但手脚不灵便的乞丐,却会坐在篷船里行乞。
篷船里有破棉被可供晚上过宿,还在船头安个小锅灶。一般是一家人住在船里,在平原区的河道里来往边划船边乞讨,每到一个村庄,篷船便停靠在河埠头,敲起竹梆,洗衣、洗菜的妇女看见了会回家取粮米施舍给他们,附近住户听到敲梆声也会拿出粮米让小孩子送给他们,这种篷船被称为敲梆船,数量比上门乞讨的乞丐要少得多,他们大概是附近村庄相熟的乞丐,所以给他们施舍的粮米一般也会多一些。他们有了粮米,便在岸边拔些枯草残枝或田里留下的稻草生火烧吃的,也会在河边捉些小鱼虾当“配”。
[相关链接] 瑞安有关乞丐的民谚
1.“驮驮”(抱抱)孙儿,打发丐儿。代表旧社会老年人的理想晚年生活诉求。老农民,尤其是妇女,年纪大了,放下田里的农活,在家抱抱孙儿,顺便也给上门行乞的“丐儿”施舍点粮米,打发他们离开。这在旧社会算是难得的“享清福”日子,与文人们说的成语“含饴弄孙”意思有点相似。
2.“讨(读‘丘’字的去声)米”和“剟(duō)额”(用苎线打结绞拔掉妇女脸额上的细毛)——便带。“剟额”是一种简单的美容手艺,行乞的妇女往往都学会它,在行乞的同时,顺便可以兼为主家的中青年妇女,“剟额”,多收点粮米,一举两得。所以称“便带”。
3.丐儿米倒草坦里爻。意思是乞丐讨来的米本来就不多,如不小心倒在草坦里,散在草丛中,就难以捡回来了,仍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4.吃“百家米”长大的。“百家米”指从上百户人家讨来的米,隐喻行乞讨来的米,指乞丐生涯。
5.初三卖伎,不如讨(读“丘”的去声)米。卖伎是飞云江下游南岸至鳌江下游北岸一带一种民间曲艺活动,活动时间按习俗只限定在每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两天的晚上,三五人结伴到附近殷户或年前刚要娶来新娘子,刚生孩子,刚建新屋的人家演唱卖伎贺喜,主家酬以果品。但其他时间去演唱卖伎,主家按习俗不会接待,被人看不起,比“讨米”还不如。
6.众人待一。旧社会一般老百姓给乞丐一点粮米,不但自己不知道会与接济或慈善搭界,就连这些词语也没听过,只是非常纯朴地说成为“众人待一”,即众人出一点小力气,合起来可以帮助别人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