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交警查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4037例
一“超速王”驾车时速达121公里
■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陈丹丹
“十次肇事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众所周知,超速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但每天超速行为却依然在“上演”,超速引发的悲剧也还在不断发生。据我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固定测速点已被大家熟知,一些经常在56省道、瑞枫公路段行驶的驾驶员,当车辆行至测速监控设备时,就会暂时降低车速,逃避测速。不过,如今我市交警部门采取定点与流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白天或夜间不间断地开展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驾驶员再想投机超速就比较难了。
曝光:流动测速让310例超速行驶现场被罚
据统计,仅3月份,瑞安交警就查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4037例,其中,当场处罚并被记分的有310例。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将3月份现场查处的超速行驶部分驾驶人名单曝光,其中一例因时速达121公里获封“超速王”。
3月28日晚,家住林川镇天长村的娄某驾驶浙C877G7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市区驶往林川方向,20时19分途经新瑞枫线桐浦路段时,因超速20%以上被交警陶山中队现场查获。根据测速仪显示,娄某当时驾车的速度达到每小时112公里,而该路段限制时速80公里。娄某被查时说因家里有急事而且路上行驶车辆较少,所以开的速度就快了一些,不知不觉超速。最后,交警在现场对娄某作出了罚款200元,并记了6分的处罚。
3月29日上午,交警马屿中队组织警力在56省道五仁山至乙甲段开展超速违法行为现场处罚整治行动。10时许,驾驶人雷某驾驶黑色大众汽车途经该路段时,时速竟然达到121公里,已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现场交警立即将其拦下。据了解,雷某是文成人,平时自己开车都很小心,可今天因家里有事心一急就超速了。现在雷某的驾驶证已被交警依法扣留,雷某将受到罚款5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查处的超速行驶,将依法追究其违法驾驶人的行政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超速50%以上的,除驾驶证一次性扣满12分外,还将被罚款500元,暂扣驾照,违法司机将“回炉学习”,待指定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驾车上路行驶。
危害: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
据了解,近几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三成以上。超速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1.超速会降低驾驶员反应能力。据测试,时速为40公里时,一般驾驶员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内的物体;时速为100公里时,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内的物体了。
2.超速使制动距离延长。容易造成事故。
3.超速影响操作稳定性。同等条件下,车速提高1倍,其离心力会增大3倍。
4.超速易导致爆胎。一辆时速超过160公里的小车爆胎,司乘人员死亡率是100%。
5.加大事故严重程度。在发生事故时,车速增加一倍,冲击力加大一倍,车速越快、撞击力造成的破坏越大。
交警提醒,车辆超速行驶给驾驶员和其他市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无数惨痛的教训和灾难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尤其当前天气多变、雨雾天气增多,驾驶员更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