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不及时,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库
企业主、个体户们,别不把年报当回事
本报讯(通讯员 陈旭林 记者 项颖)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3月开始,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多次重复电话短信通知提示企业主、个体户进行年报,但有关企业主和个体户总是不够重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汀田所辖区一经营户陈先生就因未进行年报,遇上了麻烦事。
“你好,我是汀田五金店的个体户,这三年的年报我都补报了,银行怎么还是显示经营异常,所里能不能把我的店从经营异常名录库中移出来,我急着办贷款呢!”4月11日下午,市场监管汀田所工作人员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陈先生急匆匆地要求工作人员解除异常名录。
原来陈先生未参加2013、2014年度年报而被移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办事人员在去银行申请贷款时被银行拒绝,于是到该所窗口把3年的年报都补报了,以为就这样解决问题了。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企业,个体户进入异常名录后,不是到所里进行补报就可解除的。当事人还得提出申请报告,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才可从异常名单中移出。陈先生为此懊悔不已。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企业、个体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时进行年报,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方面均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