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文件中已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认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颁发。据此,即日起不再办理发证、注册、转籍、补证、换发等证件办理业务。
特此通告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