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酒店借“营改增”上调资费
我市酒店餐饮业未跟风涨价
■记者 陈希林
近日有消息称,国内数家酒店集团已经从5月1日起上调房费和餐饮收费。据称,这次涨价跟全面推开的“营改增”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那我市的酒店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发现我市饭店餐饮业没有跟风上调资费。
酒店餐饮业:
市场本来就不旺,不可能会涨价
昨日,在希尔顿、洲际、万豪在内的国际酒店集团官网上,记者均发现了上调收费的提示。记者看到,希尔顿国际酒店官网提示称,“从2016年5月1日起,中国的酒店服务将征收增值税,所有酒店服务包括客房住宿及其他酒店服务都将征收相应的增值税”。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家酒店的客服,对方称,5月1日后,收取的房费除了房间价格外,还要多收6%的税费。
国际酒店涨价矛头直指“营改增”,那么,我市的酒店也跟着上涨了吗?记者采访了瑞安国际大酒店、花园大酒店、瑞立大酒店等酒店,他们均表示无涨价计划。
瑞安国际大酒店财务部经理黄建华说:“从5月1日起,酒店服务征收增值税,包括客房住宿及餐饮服务等都征收相应的增值税,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5月1日前是按照5%的营业税进行征收,加上城建、教费,实际的综合税率为5.6%。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扣除进项税后,税负应低于5.6%,因此酒店的税负多少有些下降。”目前,该酒店客房及餐饮价格跟5月1日前没有变化,维持原价。
花园大酒店常务副总经理陈美娇告诉记者,近年来酒店的生意本来就不大好,所以“营改增”后餐饮费没有涨价;如果餐饮费涨价了,生意只能会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说,我市的酒店餐饮行业不可能涨价。“虽说一些酒店集团涨价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对我市影响甚微。”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胡思林说,目前各酒店餐饮单位都按照“营改增”的要求,学习适应新版本的计税方法;我市酒店餐饮业市场本已不旺,如突然涨价可能影响酒店自身客源结构,导致客户流失。
国税部门:
“营改增”有利减轻酒店税负,相关制度会不断完善
那么,那些涨价的酒店集团做法合理吗?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它们向消费者多收“增值税”的行为十分不合理,是乱涨价。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即由之前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原来,税改前,纳税人无论其经营规模大小,都应以其取得的营业额(包括房费、服务费等),按5%的税率缴税。“营改增”后,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营业额×3%”),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而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同时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也就是说,即使该酒店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之前增加0.66个百分点。“再说了,酒店的材料采购、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他表示,政策落实后,一般情况下,酒店企业的税负水平肯定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据我市部分大酒店负责人介绍,5月1日“营改增”后,酒店也遇到了一些苦恼,虽说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但酒店购买的主要材料如海鲜、农产品及调料等,有些从菜市场购买的材料拿不到抵扣的发票,期望税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定实施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及《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有明确规定,有的农产品需进行核定,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核定比率。饭店餐饮业向种养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菜篮子”工程等单位购买农产品的,这些单位有税务登记的,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外,菜市场内散卖的中间环节及农民自行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因点多面广,税务管理还不完善、不规范,需到税务部门的窗口开具增值税发票,今后税务部门将不断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