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发生火灾且未整改到位的,房东一律拘留
瑞安的房东们,出租房整改到位了吗?
■通讯员 施翊 记者 金邦寅
5月16日凌晨,塘下镇韩田村发生一起出租房火灾,多人被困火场,所幸的是,因为消防隐患整改到位,木隔断全部采用物理隔断,每个房间安装了防火门,最终被困火场的12名租客全部安全被救出,无一人伤亡。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出租房发生火灾且消防安全隐患整未改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共有146名出租房房东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另外,我市各公安派出所累计办理出租房处罚案件859起,罚款30余万元。
一天3名“问题出租房”房东被拘留
5月12日,位于莘塍东新工业区四坦村的一出租房2楼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而让该出租房房东陈某某后悔莫及的是,因出租房发生火灾,且消防隐患未整改到位,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
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被“请”进了拘留所。这一消息在当地群众特别是出租房房东、承租人间,引起了极大震动。
实际上,早在2015年2月,莘塍派出所民警开展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陈某某出租的出租房,存在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进行室内隔断、灶具未集中使用、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电线套管未套等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发放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后,因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拒不整改,公安机关还对陈某某遂处以罚款的处罚。莘塍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多次督促房东陈某某予以整改隐患,但其一直消极应对,拒不整改。
“该出租房消防隐患存在一个多次反复的问题。比如,我们要求‘人灶分离’,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房东让人搬走煤气灶,人一走,又给搬回去。”市公安消防局相关参谋告诉记者。
房东陈某某的案例,是我市全力整治出租房隐患的一个缩影。翻开警方历年卷宗,“问题出租房”房东拒不整改而被公安机关处罚,甚至因为发生火灾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案例不少,教训惨痛。
无独有偶,5月12日,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玉海街道出租房房东张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同日,因未经许可、经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黑旅馆”,塘下镇罗凤经营者张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
今年以来,我市各公安派出所累计办理出租房处罚案件859起,罚款30余万元,因拒不整改消防隐患,共有146名出租房房东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郑国前表示,通过办理查封、拘留案件,让房东、承租人进一步认识到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切实提高其对消防整治工作的配合度,扭转了静待观望、久拖不改的局面,达到威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以查促改,全力打好出租房整治战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大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整治力度,市公安消防局全面深化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各乡镇街道如火如荼开展出租房联合执法行动,以查促改。
近日,汀田街道消防站联同派出所、水务和供电部门对所管辖区汀上片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进行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并督促相关房东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当日,执法共停水停电22家。
上周五,云周街道组织消防站、派出所、新居民管理所和供电所等部门,对主要存在木质隔断、隔断不彻底、四要件不齐、线路乱拉等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14户群租房进行联合执法。
5月12日晚,陶山镇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消防站、新居民管理所对重点村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进行夜查。
5月11日晚,塘下镇继续深化周三消防夜查机制,结合平安暗查、治安清查、护航G20巡查等工作,分重点村及一般村2种形式开展消防夜查行动。
据相关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共开展夜查行动400余次,排查隐患出租房3000余户。回顾去年,我市各乡镇街道对12.5万户居住出租房进行了3轮排查整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5.8万个,停止出租2.1万户(包括停水停电),强制拆除木楼梯3465具,拆除改造防盗窗3万余扇,拆除居住出租房违法建筑8.5万平方米。行政拘留212人,刑事拘留4人,执法打击力度震撼。
房东消防安全意识不可或缺
2014年12月20日凌晨,市区一出租房着火,造成2人死亡。经核查,因该出租房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隔断,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且未予及时整改,房东黄某被处以罚款200万元,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6月6日23时许,塘下陈宅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经核查,该出租房系合用场所,未采取物理隔断,二层以上采用木楼梯、4层和5层为木楼板,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隔断,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且未及时予以整改,房东赵某某被处以罚款270万元,并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对外出租房屋时需到当地派出所签订《居住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标明房东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有明文规定并签订《责任书》,但一些房东消防意识淡漠仍是当前消防整治面临的最大问题。公安派出所民警及消防工作人员入户访查出租房时,经常提醒房东和租户注意消防安全,对于消防隐患严重的,还会向房东发放《火灾隐患督改单》,但不少房东和租户依然我行我素。
公安机关提醒,房东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出租房屋时应确保房屋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后应指导租户安全使用电气、燃气等设施;若被查出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予以整改,不能整改的,禁止租给他人居住。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