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15〕72号)文件精神,我市正在开展2015年度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所有规上企业、年用电量10万度以上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用电户。为确保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请下列对象补充提供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补充资料对象名单:563家规下企业和819家自然人工业用电户,具体名单见2016年5月25日《瑞安日报》第9版至13版或市经信局网站查询(http://jxj.ruian.gov.cn/)
二、需补充核实资料清单:营业执照(含变更依据)、税务登记证、2015年度销售收入、2015年度税费入库、变压器使用(租用)情况等有关书面资料。
三、报送时效和地址:请于5月25日—31日期间及时报送至瑞安市经信局(地址:万松东路66-1号瑞安市经信局401室,联系电话:66610073)。如在公告期限结束后未能及时上报补充上述有关资料的,原则上先列入C类企业进行管理,执行差别化电价等有关政策措施。
瑞安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关于要求补充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
有关资料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