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物价局的要求,我校对前期的代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结算,个别班级尚有少部分结余,请我校历届学生向您的班主任了解是否有结余(如果结余,了解申请退款程序)。对于结余,请学生按自己的实际情况,本人到学校申请办理退款相关手续。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申请退款的,届时统一上缴国库。
特此通告
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