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局局长、
党委副书记王昕
接听局长在线
8月1日起
纸质电费
通知单改为
电子化通知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近日,市供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王昕接听局长在线,市民就电费收取,供电部门日常业务办理等提出看法和建议。
市民孙女士咨询: 听说8月1日开始没有电费单了,怎么查询电费?
王昕:市供电公司自2016年8月1日起将改变电费通知方式,停止发放纸质电费通知单,改为电子化电费通知方式。用户可以通过订阅免费电费短信、“掌上电力”APP、“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95598智能互动网站等方式获取电量电费信息。如果你需要纸质的电费单,可以到我们的营业厅打印。详情可拨打51100005(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市民吴先生咨询:多人一户用电申请阶梯电费,去哪里申请办理?
王昕: “一户多人口”相关业务可以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进行办理。
办理需要携带下列资料:近期电费通知或者电费发票;房产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的居住地址需与房产证明上的地址一致);户主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根据需要,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及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市民林先生咨询:户口地址和现在居住地在同一个社区不在同一个村,也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一户多人口”阶梯用电吗?
王昕:您提供的情况不符合“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办理条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居民家庭“一户多人口” 阶梯电价的实施对象要求一个房产证明应对应一个户口簿及一个用电户,用电地址应与房产证明、户口簿保持一致。一个房产证明下对应多个户口簿,且户口簿的地址均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按该房产证明下的户籍人口总数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