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10kV瑞站前2变~瑞仙变输电线路(改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瑞安市云周街道 |
建设单位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
环评单位 |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6年8月4日在瑞安市环保局网站刊登了关于《110kV瑞站前2变~瑞仙变输电线路(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必须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以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0.1mT作为磁场强度的评价标准。 (2)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程保养水、施工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必须经处理达标,合理处置;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进行控制,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并做好项目的生态保护。 |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5850581
传真 : 0577-65851159
电子邮件:alice97004@163.com
地址:瑞安市安阳区仲容路399号
联系人:徐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特此公告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