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创新实行“轮岗制”
首轮交流面达全局总人数15%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张可可 黄跃文)“你们合作社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简并征期政策,以后可以按季申报,就不要这么频繁来回跑了。”日前,市八角蔬菜专业合作社会计小秦走进陶山国税分局,向合作社新的税收管理员薛勇咨询业务问题时,薛勇不仅耐心解答业务咨询,还热情地告知税收优惠新政。
近日,市国税局创新启动首轮“轮岗制”,37名干部职工列入交流对象,交流面达全局总体人数的14.62%,薛勇便是其中一名交流对象。
据介绍,在轮岗制度出台以前,市国税局较少开展全面性人员交流,导致基层税源管理单位人员流动性偏低,部分税务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长达近十年甚至十几年,干事创业激情不断消磨,行政效率有所降低。为此,该局8月出台了《瑞安市国税局干部职工岗位交流制度》。
《交流制度》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的干部职工,确定为当年单位之间应交流对象。同时增加例外设置,兼顾“效率优先、人岗相适、防控风险”原则,确保干部特长能有效发挥,个人意愿能有效匹配,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职工能提前调离。在加强单位内部人员交流方面,原则上将企业税收管理员在同一责任区工作满3年以上及个体税收管理员在同一责任区工作满4年以上的,列入年度交流对象。
“该制度的推出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防控了廉政风险,提升了工作效能。”市国税局人教科负责人说,在8月交流方案出台后,该局共有37名干部职工列入交流对象,其中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共有20人列入交流对象,占基层税源管理单位总体人数16%。该局还将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以后年度干部交流常态化。
“轮岗制度的推出,还实现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的无缝衔接,‘一户一税官’模式将成为历史。”该负责人说,在人员轮岗方案设计上,该局通过优化队伍人员构成,协助推动“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改变以往“事无巨细,一人专管”的管理模式,以办税事项为标准实现分类管理,按照“一事一岗”和“一员多岗”相结合的原则,在税源管理单位建立税源基础管理和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团队,实行团队化管理,达到打散权力、相互监督的目的,真真切切做到税收公平。
据介绍,该局还同步制定《工作交接考核办法》,引导局内各单位完善交接考核,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做好交流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及人员未到位前空档期的应急预案,避免出现纳税人“跑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