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统计违法行为“亮剑”
今年1至9月统计稽查38家企业,立案查处11起统计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 林翔翔)统计数据岂能瞒报虚报?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1月至9月中旬共稽查38家企业,立案查处了11起统计违法案件,案件涉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易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企业,其中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案件有7起,占全部违法案件的63.6%。市统计局对被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单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中旬,市统计局对仙降街道一胶鞋生产企业开展统计稽查。在核对企业电力消费情况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的单位产值能耗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于是到生产车间了解情况。生产车间里堆放了很多产品,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时间大部分为2016年。
执法人员登录该企业车间的材料、产品出入库管理系统查询,发现2016年1至8月产品的入库数量远大于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数据。经询问,企业统计人员和董事长承认该企业2016年1至8月没有如实向统计部门上报工业总产值。经核实,该胶鞋生产企业今年1至8月瞒报工业总产值1486万元,瞒报比率约29%。市统计局下步将对该企业依法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市统计局在核对潘岱街道一家快递服务企业的原始数据记录时发现,该企业填报的统计资料比较混乱,没有按规定完整地做好营业收入的统计台账登录工作,如2016年1至5月从公司总部划转来的一部分收入,没有计入统计报表的“营业收入”指标。经查实,该快递服务公司2016年1至5月瞒报营业收入125万元,瞒报比率达到32.6%。市统计局已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并罚款。
5月,市统计局对塘下镇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简单汇总该企业四个生产小组今年4月的生产指令单,发现生产数量远大于上报给统计部门的数量。经过核对,该企业2016年1至4月瞒报工业总产值301万元,瞒报率为17.3%。该企业受到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统计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更是党和政府作出正确决策的依据。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稽查队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的宣传,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今年要把工业、服务业企业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稽查重点,全面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统计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