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莘塍有人贩子抱小孩
真相:女孩和家人走散
本报讯(首席记者 缪星象)10月26日晚,一条“莘塍有人贩子当街抱小孩”的消息在不少市民的朋友圈里传播,引起不少市民热议。当晚,记者立即联系莘塍派出所,证实这是一则谣言,没有人贩子抱小孩的事情发生,而是儿童和家人走散,很快父亲在派出所接回了孩子。随即本报“无线瑞安”APP发布了辟谣消息,获得众多网友转发。
据了解,“有人贩子当街抱小孩”消息主要内容由两段视频组成,有网友称地点就在莘塍富民南路中国银行附近,人贩子已经被警方抓住。
当晚,记者立即向莘塍派出所了解情况。副所长邵万川介绍,当天17时40分许,一位女士开车路过莘塍二小附近,看到有一个小女孩在路边哭,身边没有大人,觉得小孩可能是和家人走散,就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女孩三四岁,和家人走散,就带女孩回派出所。十分钟左右,女孩的父亲叶先生发现找不到女儿,拨打110报警。经警方核对之后,当晚18时许,叶先生到莘塍派出所把孩子带回家。
昨日,记者联系了叶先生,他介绍了前一天的情况。当天,女儿在外婆家里玩。傍晚时外婆进屋做饭,女儿跑到外面去了。外婆发现孩子不在就跑出来找,又给他打了电话,他就报了警,随后得知孩子已在派出所里。叶先生说,孩子外婆家就在莘塍二小附近,离发现孩子的位置挺近。
民警表示,实际情况就是女孩和家人走失,而网上传播的“人贩子抱小孩”纯属谣言。在叶先生到派出所接孩子时,这条谣言就开始出现在网上,目前尚不清楚是何人传播。当晚警方和本报“无线瑞安”APP都发布了辟谣消息,很快,这条谣言就没有再大肆传播了。
据警方介绍,根据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警方提醒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