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带头五不准”铁腕护航“大拆大整”
市纪委:如有违反纪律,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本报讯(记者 林翔翔)今年10月中旬至明年年底,我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如何推动各乡镇街、部门按既定目标出成效?昨日,市纪委严明纪律,要求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带头示范,做到“五带头、五不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五带头”包括:带头执行专项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做好征拆工作;带头拆除涉及自身的违法建筑;带头引导亲属、邻居及朋友支持配合专项行动。“五不准”包括:不准谎报、瞒报以及不按规定整改自身涉及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规出租房屋等情况;不准为他人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不准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准参与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相关部门依法执法;不准传播、造谣、散布负面言论。
“此次严明‘五带头’‘五不准’,就是要强化纪律保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确保实现今年年底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市纪委将严肃问责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如有违反“五不准”工作纪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约谈;情节较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通过严明“五带头”“五不准”工作纪律全力护航中心工作,高速推进“大拆大整”。以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为例,我市计划在2016年已处置违法建筑的基础上,年内再依法处置90万平方米。自“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1月8日,我市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4.85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