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先过消防关
去年12月下旬以来,莘塍已有14家通过审查办理营业执照
本报讯(记者 金汝 通讯员 朱漓江 林雪)赵先生在莘塍街道星火村租了一间店面,准备开一家奶茶店。办理营业执照前,他没有直接去市场监管莘塍所,而是先到莘塍街道消防工作管理站,填写《出租房消防安全登记申请表》。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后,开出了合格证明。2016年12月30日,他拿着这份证明,到市场监管莘塍所办理了营业执照。
据悉,消防安全核查将作为合用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根据2016年11月我市发布的《瑞安市居住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登记管理方法》规定,居住出租房用作生产、经营功能时,在申请工商登记时,由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管理站出具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证明材料。
记者从莘塍街道消防工作管理站,新的合用场所业主需到街道消防站提交《出租房消防安全登记申请表》,工作人员及时入户检查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包括是否实施防火隔断、安装漏保,以及灭火器、烟感器套管等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备等。
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消防站出具合格证明,上面注明“经实地核查,(房屋)生产(经营)部分与居住部分已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已配置相应消防器材,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业主凭证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2日,莘塍街道开出《瑞安市居住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登记管理方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份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合格证明。市民庄先生拿着这份证明,到市场监管莘塍所,为自己的货运服务部办理了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实施以来,莘塍街道消防工作管理站收到申请51份,检查合格17家,市场监管莘塍所已为14家通过审查的合用场所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