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5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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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女婴,2013年11月13日出生,2013年11月13日被遗弃在瑞安市莘塍街道华表村老人亭,被捡拾时随身物品有奶瓶、毛毯、出生年月纸条。后被人捡拾,并于2016年11月4日到莘塍派出所报案,2017年1月20日移交我院抚养。

    请以上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瑞安市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联系电话:66817030、65820563。

    瑞安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1月24日

    关于查找弃婴生父母公告

    2017年1月19日上午九点左右,张乐平在瑞安市锦湖街道周松路操办丧事过程中出现乐队吹奏,电子花圈进入严管区,造成丧事扰民。事后经殡改办教育后,深刻认识到丧事扰民行为的危害性,现自愿登报检讨,向全市人民道歉。

    道歉人:张乐平

    2017年1月24日

    丧事扰民道歉

    兹有房产权利人潘贻明、阮云云提供瑞集建(96)字1103670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12800号房产证、房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坐落于瑞安市上望街道九三村河滨东路44号,土地面积为74.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6.48平方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房产权利人潘贻明、阮云云提供的材料,该房产于2005年11月由潘广炯卖给潘煜(潘贻宣)、2010年7月由潘煜(潘贻宣)卖给潘贻明、阮云云,现公告要求请潘煜(潘贻宣)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若潘煜(潘贻宣)在公告期内未来申请的,将由潘贻明、阮云云向我局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地址: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安阳路95号)联系电话:66807656、66807659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24日

    关于潘贻明、阮云云向我局

    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编号:20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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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5 无标题 2017-1-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