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驻基层派出所检察工作站在鲍田派出所挂牌
派出所来了检察官,监督更完善,办案更高效
■首席记者 缪星象 通讯员 徐宏丰
2月17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驻鲍田派出所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来自市人民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将派驻鲍田派出所监督、指导办案。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个派驻基层派出所的检察工作站,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能、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派驻基层派出所的检察工作站是我省检察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的部署要求,我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率先进行了试点。2月15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站试行办法》;2月17日,市人民检察院驻鲍田派出所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标志着全省首个派驻基层派出所的检察工作站正式成立。试点期间,该工作站由鲍田派出所和市检察院塘下检察室具体实施。
维护司法公正 预防执法瑕疵
检察官来到派出所,给双方的工作带来了哪些新变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陈成春介绍,工作站的成立对公安局和检察院来说是“双赢”的。对检察机关来说,这项举措落实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派出所。对公安部门来说,可以进一步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有效预防民警执法瑕疵。
市检察院塘下检察室主任缪建胜介绍,检察官入驻基层派出所,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围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对派出所的立案、强制措施、非法取证等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对立案侦查的疑难、复杂案件,派出所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工作站向检察室要求提前介入,经批准后可提前介入侦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侦查活动合法性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三是检察室与派出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检察室可每月对派出所办理案件进行抽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刑事案件有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是案件侦破,检察机关则更多关注证据链是否完全,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问题。此前检察机关对于很多案件也会提前介入,但主要是大案要案,对于普通案件主要是在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机关之后进行。有时候遇到执法存在瑕疵或者取证不到位,工作会陷入被动。”缪建胜介绍,让检察官提前介入更多案情,可以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在接出警、取证等各个环节起到指导作用,办案效能更高。公安机关还将配合检察人员查阅诉讼程序文书材料、查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笔录、侦查活动执法记录等监督行为,提供相应的台账、文书材料,完善日常监督。
完善机制方法 适时全面推开
“作为全省首个试点派出所,鲍田派出所对检察官的入驻非常欢迎。”鲍田派出所所长叶其彩介绍,“公安部门自身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但内部监督不能代替外部监督。检察官相比人民团体和群众,更有专业性。同时有检察官前期进行把关,对一些新型案件从全省或者全国角度给我们以指导,办案的质量会更高。”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宣章良指出,成立派驻工作站,对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全面推开在主城区、重点乡镇或典型区域的派出所派驻检察工作站点或检察官,逐步完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