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单身近40年,户口簿上还登记着“已婚”
61岁单身汉申请廉租房被耽误
■记者 杨微微
户口簿,每个家庭都有,平时用到时不多,但如要办理护照、申请低保和廉租房等都需要用到,户口簿上的内容就变得尤为重要了。近日,一位61岁的北麂乡壳菜岙村村民曾某就遇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显示“已婚”,与民政局显示“无婚姻登记记录”相矛盾,导致他申请廉租房时,因信息不对等,耽误了申请流程。
疏忽大意导致户口簿登记成“已婚”
曾某是北麂乡壳菜岙村人,今年61周岁。据他自己介绍,他在1976年20岁时,与本村一女子双方自愿结婚,当时,因各种关系,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两年多,因双方性格不合,在1978年,双方自愿离异,也没去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双方家长都是了解情况,之后几年,女子另外嫁人。而曾某一直到现在没再婚,一直一个人生活。
然而,曾某的户口簿上一直登记着“已婚”。曾某表示,当时登记户口簿婚姻状况时,因为疏忽大意,将婚姻状况登记为“已婚”,自己也没有仔细查看这一栏信息。2007年1月,曾某户口从北麂乡海利村的集体户迁移到壳菜岙村,也只能登记“已婚”。
由于曾某一直独自生活,如今由于年纪大,许多工作做不了,也没有子女照顾,便想向住建部门申请廉租房,在提交资料审核时,发现了户口簿登记的信息与民政局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
“户口簿显示已婚,那就需要将配偶的资料一并提交上去,同时也需要提供结婚证,但是老曾没有配偶,当时也没有登记结婚,和对象相处2年就分开了,一直独自生活到现在。”帮助老曾整理资料的亲戚王孔多介绍,民政局出示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村民委员会也开出了证明老曾的情况属实,已经将证明资料都交到住房保障中心审核,但从去年申请至今还未有结果。
户口簿上的“已婚”可更正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黄伟凯。据他介绍,曾某将申请资料交到该中心时,发现婚姻登记情况和户口簿信息矛盾,当时便让当事人回去核对清楚,是否能更改。“申请廉租房,符合先决条件后,如果是已婚就需要提供结婚证,而且配偶也要同时来申请。如果是单身只需要提交自己的资料即可,但是他的个人资料中出现明显的矛盾。”黄伟凯说。
黄伟凯说,曾某的情况比较特殊,已经通知当事人写一份详细的说明,以方便将他的情况汇报给上级部门探讨。
面对该情况,曾某是否可以申请修改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信息?
记者咨询了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成飞律师,他表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以夫妻身份持续同居,并具备婚姻实质要件,属于事实婚姻,法律是认可的。但是曾某与当时的对象相处2年,而且也不是持续稳定到现在对外以夫妻身份同居,没有婚姻登记并分开,且双方没有子女。建议该当事人以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确实是单身以及当年的相处对象已另嫁,向公安部门申请修改户口簿上登记的“已婚”状态改为“未婚”。
同时,记者也联系上了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户政中队,说明了曾某的情况后,该中队工作人员解释,如曾某的户口簿上确实只有自己一人,当时相处对象也没有迁入他的户口簿上,曾某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修改成“未婚”,派出所民警会去调查他的真实情况后,确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