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14份
“人身远离令”
“财产保护令”8例
《反家暴法》一周年
更多妇女
拿起法律武器
本报讯(记者 黄国夫 通讯员 姜嘟妍)近日,来自湖岭镇的阿慧(化名)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市妇联寻求帮助。阿慧告诉妇联工作人员,她和丈夫阿华(化名)结婚后,经常遭到阿华的家庭暴力,身心俱疲。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帮助阿慧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诉,制发了人身保护裁定,裁定禁止阿华对阿慧实施殴打、骚扰等非法行为。
阿慧的经历是我市女性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一个缩影。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下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一周年。《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来,更多的女性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去年,我市妇联共接待来访140件,提供法律援助3件,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1件;依托公安力量,健全110反家暴报警机制,共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14份,对施暴者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作用;协调法院资源,专门成立“家事审判庭”,做出“人身远离令”、“财产保护令”8例、切实维护受暴妇女合法权益。
市妇联维权部部长黄小英说,谈及家庭暴力,以前在人们的认识中这只是家事,外人难以介入,公安机关执法时也无法可依,酿成众多家庭悲剧。“《反家暴法》颁布实施后,为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据,同时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大力宣传,也让更多的女性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以及申请家暴维权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