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违法停车
今后归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管理了
记者昨日获悉,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行政处罚职权已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后,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及拖车措施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凡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人行道违停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及车辆转移登记申请等相关手续。
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经确定设立相应的违停处理窗口,实现就近缴款,人行道违停执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有车族,要注意停车,不要侵占人行道。
(记者 张洵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