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镇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绵绵)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剧增,历来是山火多发时期。塘下镇政府为此下发了《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将4月1日—8日定为全镇森林防火守卡巡查期。
通知要求,在此期间,全镇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包干负责制,镇、办事处和村划定领导干部森林消防责任区、责任片、责任卡点,把干部的责任与地块挂起钩来,同时镇、办事处实行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不脱岗值班制度;要继续加强面上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森林消防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火源、香烛、纸钱携带上山,做到人人重视森林消防工作,约束自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此外,要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清明节前后,镇、办事处机关干部(除留守岗位外)一律到森林消防工作第一线,做好消防的各项工作。各办事处和村要组织安排好卡点防守和巡山工作,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并暂扣上山者携带的香烛、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引发山火的物品,倡导采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悼念故人。相关村组建一支10至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巡逻并随时应付突发事件。
据悉,清明期间,塘下未发生一起森林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