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将获得现金奖励
■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项颖
近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推进交通共治,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积极举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将从4月15日起,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
举报哪些违法行为或线索可获奖励?
群众发现或知悉下列属于法律规定且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管辖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或线索,可及时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等途径向交警部门举报。
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瑞安市范围内以下5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作为违法证据使用,奖励10元:
机动车在交通严管道路上违法停放的;
机动车遇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穿插变道、在单行线路段逆行、乱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
其他被列入微信举报平台受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对交通肇事逃逸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作为违法证据使用,奖励500元至2000元。其他具体项目及奖励标准,由温州交警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并对外发布后实施。
举报途径及流程
记者了解到,“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现暂作为瑞安市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唯一途径。群众通过实名注册后,对相关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今后将根据需要,拓展相关平台。
举报人应当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星级用户或身份证用户认证等方式向交警部门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
举报的线索应当符合“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告知的要求等条件,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内容、车型、车牌号码和地点、时间等具体信息,并经交警部门查实,作为违法证据使用。
举报流程如下:
1. 关注“温州交警”微信,点击“星级用户”,绑定“我的车”“我的证”,成为认证用户;
2. 点击“我要举报”;
3. 仔细阅读举报说明及注意事项,确认后,点击“确定”;
4. 选择“静态违法举报”或“动态违法举报”;
5. 点击上传举报图片、视频;
6. 系统会自动生成违法事件和地点,举报人也可手动修改,添加具体描述,选择违法类型,勾选“对真实性负责”,提交。
举报奖励的发放形式
据了解,有奖举报实行以微信红包一对一发放的形式。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及时审核,经查实符合证据条件的,通过专门账号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给举报人在平台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上。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作解释答复;对同一举报人的每日奖励次数不超过10起。
值得注意的是,24小时未领取微信红包的,补发第二次,如再未领取,视为放弃。
举报会不会有风险?这点完全不用担心。交警部门将会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办案活动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