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喜欢书
■李浙平
我天生喜欢书,这或许是前世的因。
我喜欢书,并不像什么人讲究的“书是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只是因为喜欢,就如有人喜欢喝酒、哼曲、下棋、钓鱼。世间事本无须太讲究,凡事一经讲究,就累心。为什么?起名利心也。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书的?最早还应是五岁时,阿婆教我写字。我看到阿婆手里拿着的书,封面是蓝色的,用白线在书边上订成长格子状,很是好看。现在知道这是线装书。当时只觉得拿着这件东西,心里喜欢,如喜欢屋檐下那大缸里游着的红金鱼。
母亲给家里订了一份《大众电影》,是我小时候最爱看的刊物,我叫它“书”。书里的字是不认识的,可以看图片。把看图片比作看电影,也能很开心。
上学后,课本成了我每日必翻的书了。但我对课本不够喜欢,倒对囝儿书爱不释手,除周六下午到西山脚书摊上租书看,还会在周日跑到福利院林成娒屋子,求他让我看60册的《三国演义》。
在读小学期间,母亲陆续买了十几册《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都被我一一读完,知道了许多常识。如今这套书仍被我仔细收藏着。
参加工作后,有了工资,买书成家常便饭。每周总要跑几趟新华书店,与营业员都混熟了,一见我就说有新书。但他们推荐的书我不一定喜欢,爱自己找。这样的买书,结果是读得杂,却不够深入。像我这种杂读对于想通过读书博得名利之人是不愿意做的。而我却感到是件很快乐的事,可以自由地读书,喜欢作者的言语便看,不喜欢他们的废话就随手一丢,轻松,自在。虽然以前杂读,只是消遣,却不曾想在过知命之年后,于写文作画竟有很大帮助,脑中那些杂七杂八的陈旧记忆与常识都融入创作中,真可谓“无心插柳柳成荫”。
喜欢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文字有意思。有时候,看到书里一些有趣的插图,或是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美观就购买,权当做读画和欣赏设计。不曾想,其文字也颇有趣,便时常有了快哉的舒畅。
所谓天生喜欢书,就是想读则读,不读就放下的状态,在其状态外表下实则是一颗自由的心。世人被书所累所困,原因大概就是带着目的去做自以为是喜欢的事。这样子,一旦目的难成,喜欢也就消失了。
天生喜欢书的人,对书的敬意来自于能享受文字带来的快乐。孔夫子说:“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我觉得孔夫子就是一个天生喜欢书的人,能喜欢一件事到忘食的程度,就必定有快乐支撑他去发愤。不要以为发愤都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没有目的的发愤,才是自心的快乐本源。
比如说,对书中之美意信手拈来说出口就是快乐,假如是搜肠刮肚去苦寻,如何生快乐。所以我常说,诗人能够快乐是因为他想着自己对自然的感受,此刻的心是自由的。诠释家只所以多苦恼,是因为他在猜想别人的意思,这种状态下的心是被别人的东西填满了,焉有自由可言。
喜欢书的人,总是为营造一个读书环境而折腾,比如要有书房,能清静地读。但是受条件限制,缺了书房就不可读乎?欧阳修说自己“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乃马上、枕上、厕上也。”我猜想他所言之“作文章”,或许是在起腹稿,或许就是读书。且不说枕上、厕上,马上是断不能置砚铺纸的。而于这“三上”读书是可行的,我便如此,只不过“马上”换了“车上”。这样不择所处地读书,有潇洒的快乐。
有时候,当我捧着几本喜欢的书回家,就想,我能读完吗?又想,也许自己前世里就是一本书吧,所以今生喜欢书。我不迷信,但我希望自己就是一本书。
如此想着,做一个天生喜欢书的人是幸福的。随手拿一册读,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