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根据瑞安市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开展2016年度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所有规上企业、年用电量10万度以上及用地5亩以上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用电户。为确保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现将第一批数据信息不完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补充资料对象名单:364家规下企业和940家自然人工业用电户,具体名单见2017年4月28日《瑞安日报》第11版至15版或市经信局网站查询(http://jxj.ruian.gov.cn)
二、需补充核实资料清单:营业执照(含变更依据)、税务登记证、2016年12月纳税申报表(盖国税局章)、2016年度国税纳税证明(盖国税局章)、2016年度地税纳税证明(盖地税局章)、变压器使用(租用)情况等有关书面资料。
三、报送时间和地址:请于5月2日—5月8日期间及时报送至瑞安市经信局(地址:万松东路66号瑞安市经信局401室,联系电话:66610073)。如在公示期限结束后未能及时上报补充上述相关资料的,原则上先列入C类企业进行管理,执行差别化电价等有关政策措施。
瑞安市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关于要求补充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相关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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