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
人行道上违法停车
将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从5月8日开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该行政处罚权已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转至该局。
据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经与有关部门衔接,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系统已完成开发并投入运营,我市交警部门也与该局做好信息系统接口的对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
城市人行道指的是市区内除按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有标志标明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和公共停车场(点)以外的可供行人通行的场所。
人行道违法停车如何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将予以罚款乃至拖车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违停做出的处理未执行完毕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及车辆转移登记申请等手续。同时,该局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进行严管重罚,对多次违停记录未处理的、侵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行人安全和交通秩序的,采取拖车措施,并处以罚款。违停的当事人被处罚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交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目前,实施区域为玉海、锦湖、安阳、东山、上望、经济开发区。
据了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已在玉海、汀田和潘岱设立3处相应的人行道违停处理窗口,方便市民就近办理。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车主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停车,不要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以免被贴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