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网上辱警
被治安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李心如)6月23日16时许,黄某因其车违停被交警贴了罚单而愤愤不平,在瑞安论坛上发帖,辱骂当事民警,至当日19时许,该帖子浏览量已有2000余次,造成恶劣影响。日前,黄某被锦湖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
据了解,目前,对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行为,我国法律有如下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