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
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两月考核一次,以暗访为主,以考核结果评定名次
■记者 苏盈盈
“道路上有垃圾散落点,扣0.2分。”、“垃圾桶破损,扣1分。”……连日来,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考核组分组对各乡镇(街道)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暗访,并根据《瑞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的评分标准予以打分。
据了解,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对象为全市23个乡镇(街道)和瑞安经济开发区。此次暗访是该《考核办法》出台后组织的首次考核,接下来每2个月组织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名次并实施奖励。
覆盖范围广 考核内容多
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考核范围和内容为城区、集镇区和村居环境卫生,主要考核城乡道路(包含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等公路)保洁、园林绿化保洁、河道(包含湖泊、水库、池塘和沟渠等)保洁、建筑垃圾清理、乱堆乱放、公厕保洁和小广告治理等日常保洁情况。
据了解,《考核办法》根据考核范围和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评分标准,同时严格规范了考核方式,如针对建成区、乡镇(街道)集镇区环境卫生考核,随机抽查主要道路3条(各500米),绿化带2条(各300米),背街小巷5条,开放式小区2个或者集镇区所在的村居1个,集贸(菜)市场、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周边各1处。
“考核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和过去各职能单位自行组织的环卫保洁方面的考核不同,该《考核办法》是我市首次对城乡环境卫生实行“一体化”考核,为下一步“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每2个月组织一次考核
《考核办法》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工作,该局以及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治水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核范围和内容分别予以牵头组织考核,同时,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卫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抽派1人参加考核工作。此外,适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民监督团以及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该负责人说,考核周期为2个月,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但为了深入查找问题,彻底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将以暗访为主。
据悉,城乡环境卫生考核总基本分设为两档,非建成区乡镇(街道)为500分,其中集镇区环境卫生(200分),农村环境卫生(150分),河道保洁(100分),公路保洁(50分);建成区为300分,其中环境卫生(200分),河道保洁(100分)。
各牵头单位将自行安排考核时间,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留证、汇编后,直接反馈给乡镇(街道)予以整改,若下次考核发现上次扣分点未整改的,予以加倍扣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考核单位的结果进行汇总并评定名次,年终排名取每次考核的平均得分率,根据每次排名和年终排名分别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