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单位正常上班秩序
3人被行政拘留7日
本报讯(记者 林翔翔)7月26日下午,14名围堵在市政府门口的群众,被赶来的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口头传唤,带离现场。当天,季某某、赵某某、蔡某某等3人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7日。
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中队民警陈育杰介绍,莘塍街道董一村部分村民因瑞祥新区华龙一品对面的安置留地地下室分配问题与村里产生纠纷,于7月20日上午、21日下午、25日上午和26日下午,连续多日多次到市政府门口聚集,扰乱市政府正常上班秩序。“市府保卫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村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市信访局、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也连续多日多次到现场做普法教育,要求村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提出诉求,同时不再聚集扰乱市政府正常工作秩序,但这些村民始终不听劝阻。”陈育杰说。
7月26日下午,十余名董一村村民再度聚集市政府门口扰乱单位秩序,我市警方在现场依法劝离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传唤涉嫌多次扰乱单位秩序的村民到公安机关调查。
经过调查,我市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多次在市政府大门口聚集扰乱秩序、情节较重的季某某、赵某某、蔡某某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公民表达正常诉求,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通过司法途径等合理合法方式去解决问题,不得作出扰乱政府工作秩序等过激行为,否则一旦触犯法律,不仅无益于解决问题,相关人员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