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年底,城区范围车辆临时限号出行
限号对象: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同时在限号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
限号时间段:7∶00至19∶00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当前,我市正在实施万松东路、罗阳大道综合整治工程以及瑞枫大道边坡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城区范围内因工程建设短期内将出现一定程度的拥堵现象。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市民交通出行,市委、市政府于8月20日发出《关于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绿色出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率先响应“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倡议,积极选择公共交通等低碳环保出行方式。
《通知》对临时限号出行作了具体规定。限号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段为7∶00―19∶00。
限号对象: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同时在限号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含借调、临聘人员,下同)。
限号规则:工作日日期为奇数,允许车牌尾号(指车牌号码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下同)为奇数的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工作日日期为偶数,允许车牌尾号为偶数的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限号区域:东至罗阳大道-陈虬路-莘阳大道-104国道、北至瑞枫大道、西至沈海高速、南至滨江大道(如图)。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限号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家庭住址在限号区域的工作人员,将符合限号条件的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信息按照要求填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符合限号条件的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信息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机关事务局。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如实上报单位工作人员私人机动车信息表,市考绩办对未按规定上报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限号期间,市考绩办将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限号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进行定期抽查,对违反限号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出行方式,以实际行动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环保事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