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里支出
2012年至2016年,芳庄乡周湾村党支部书记金生理、报账员陈旭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前溪道路青石扶栏、周湾至光头道路修建工程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及其他政府补助工程中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两委”购买香烟、招待费、党员旅游费用等支出。2017年9月4日,金生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旭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违规支出扶贫项目工程招待费6409元
2014年至2015年,高楼镇大华村党支部书记王学权、村委会主任张传清、报账员陈建设在大华村前山道路扶贫项目工程中,违规支出招待费6409元。2017年9月7日,王学权、陈建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传清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我市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市纪检监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抓严管、挺纪在前,对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