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连撞3车
肇事男子被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 余青青 记者 林瑞蓉)塘下男子陈某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0mg/100ml)1.3倍的情况下,还驾驶机动车,致使连续碰撞停放在路边的3辆汽车。日前,陈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9月6日22时47分,在塘下镇罗凤西路,一辆轿车开着远光灯,以S形曲线行驶,最后一头扎进了一旁的桥洞。
交警塘下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到场处置,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与一辆七座面包车发生碰撞,七座面包车右侧车身受损严重,附近停放的2辆车辆也有不同程度损伤。
走近越野车,民警闻到驾驶员陈某身上散发酒气,于是让陈某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2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验血,检测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陈某被依法刑拘。
据悉,当晚陈某和朋友在罗凤一家排档喝酒,席间他喝了3瓶啤酒。酒后,他驾驶越野车往凤川村方向驶去,途经罗凤西路时,为避让一辆自行车,越野车车头先后碰撞停放在路边的轿车、七座车等3辆车,造成4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塘下中队提醒,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违法行为,广大司机不要心存侥幸,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