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不动产权利人赵美友提供瑞安市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87)瑞法塘民字第86-56号、生效证明书(1987)瑞法塘民字第86-56号、房地产买卖契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坐落于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村,土地面积为12.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72平方米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权利人赵美友提供的材料,该不动产原属戴明其、戴淑清所有,于1987年12月由戴明其、戴淑清卖给赵美友。现公告要求戴明其、戴淑清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及转移过户手续,若戴明其、戴淑清在公告期内未来申请的,将由赵美友向我局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及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地址:瑞安市不动产登记塘下分中心
联系电话:59886557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