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促“大平安”
我市多措并举织密
“人民调解防护网”
■记者 陈丹丹
如今,邻里之间发生矛盾、误会,可以找社区调解员调解;发生交通事故纠纷,能通过辖区交警中队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化解……这些,都是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的“大调解”。
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好方式之一。可以说,大到群体性事件,小到鸡毛蒜皮的摩擦,很多社会矛盾、纠纷与难题都能在调解中得到化解。
近年来,我市构建独具特色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
真情调解换来平安和谐
“太感谢了!如果没有你们这些好心人的帮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在驻市检察院调解室内,一位衣裳褴褛的外地老人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欲作下跪状,调解员连忙掺扶住。
原来,老人来自江西,他的外孙今年还未成年,因交友不慎,在我市与同伙协同作案,抢夺一三轮车车夫价值2000多元的财物而被刑拘。
接到市检察院发出的通知后,老人带着女儿连忙赶到瑞安。经办的陈检察官在接待父女俩时发现,由于生活拮据,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他们前一天晚上竟在大街上席地而睡。于是,陈检察官自掏腰包,带他们填饱肚子后,叫车把他们送到旅店栖身。
第二天,父女俩在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勇浩的陪同下,到驻市检察院调解室和受害人夫妻进行调解。
起初,受害人要求老人巨额赔偿,调解员用相同的案例进行剖析,并分折老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目前的窘境。一番循循劝导后,事情出现了转机,受害人终于同意赔偿2000元“结案”。但父女俩摸遍了全身口袋,只凑到1600元,见状,两位调解员各垫付200元,纠纷才得以化解。
目睹调解过程的金律师告诉老人:“这次我们会全额退还收取的代理费。今后碰到类似的案件,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当天下午,老人来到律师所办理了退费手续。
在我市,像这样真情调解、巧化干戈的案例还有很多。“调解工作一方面要抓住矛盾纠纷症结‘治病根’,另一方面要疏通当事人心结‘清后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实现和谐。”市司法局副局长徐洪弟说,很多调解员都要先了解到当事人的家庭关系、性格脾气等,以便在调解过程中抓住矛盾纠纷的关键,根据双方陈述和理由逐项向其分析利弊得失,充分释法析理,灵活运用情、理、法,集中力量破解。
密织网络实现立体覆盖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近年来,在我市全方位、多举措打造人民调解体系下,这已成为现实。
目前,我市已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23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024个村居、社区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多亏老李帮忙调解,为我们省了诉讼费用不说,还节省了不少时间。”两个人连连道谢,走出办公室时,他们脸上还带着满意的笑容。
这一幕,是塘下镇“老李调解室”的常态。“老李”名叫李贤隆,自2008年被塘下镇聘为专职调解员以来,他调解的案件达千起,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如今在我市,像“老李调解室”这样的专业调解组织越来越多,同时,行业性的调解室也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
目前,我市已建立各行业专业调解委(室)3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408名。
交通事故纠纷与群众关系最紧密,处理稍慢就不利于纠纷解决。张叶三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陶山交警中队调解室的专职调解员。2002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共调解纠纷2000多件,其中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9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
2016年3月,市民金某乘坐孙某所驾驶的无牌无证三轮车,在回家途中,与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而三轮车驾驶员孙某撇下金某弃车逃逸,后被交警中队查获。
金某为70多岁老人,金某子女来调解室要求解决,而孙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当调解人员束手无策的时候,张叶三通过多方面联系到孙某所居住地村干部,了解到孙某已有60多岁,家庭生活困难,且身患严重疾病,还为生计四处奔波,实在值得同情。
张叶三在调解中了解到,赔偿方越野车驾驶员比较懂情理,愿意接受分摊到自己的赔偿款,为此细心劝说,最后越野车驾驶员承担了伤方的全部赔偿费用,孙某和金某子女当场感激不尽。
创新举措延伸调解触角
近年来,市司法局开启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创新项目。2013年,在114个社区和重点村(居)建立“百姓说事点”,获温州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奖”。2014年,创建“网上和事佬”平台,在网上咨询、受理、答复纠纷情况。2015年,创建“流动调解室”,为45家专业调委会(室)开设分账户,确保调解案款往来安全,经验做法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2016年,创建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有效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和公信力……
目前,我市已建立健全“十二对接”大调解机制,规范诉调、医调、检调、交调、警调、劳调、婚调、外调、海调、校调、环调、物调12大工作制度,加强对接部门沟通协作。
除此之前,“大调解”工作还积极参与到“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政府中心工作中。
今年6月,玉海街道所属的西门河头社区旧城改造项目启动,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调解纠纷,成功调解了3起抚养费纠纷、宅基地纠纷。
肖某、缪某和林某比邻而居,因林某家居住房间过小,肖某、缪某家长辈把一间可放一张小床的房屋供林某家长辈居住。后在登记房产时林某家把这块地登记在自已名下,拆迁时发生纠纷。在调解时为补偿费用多少争执不下,严重影响拆迁进度。后在驻村干部的努力下,纠纷得以化解。
“小病会累积成重症,小矛盾同样也会演变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硬道理。”徐洪弟说,调节过程中,调解员遇到的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
“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在调解工作中,尤其是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陈年积怨中,更要合情合理,维护双方利益,让其心服口服。”徐洪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