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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为800多户困难户建立法律援助户口 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为了满足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今年我市首次将法律援助纳入扶贫济困工程之子项目,为困难户全程提供法律援助550户以上。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加强对持有《残疾人证》残疾人、持《五保证》农村“五保”老人、“三无”老人的家庭户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户等七大类重点家庭户进行清查摸排,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法律援助户口,通过建立数据库,顺利完成法律援助户工作的落实。对此类人群,市法律援助中心予以特别关注,发现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市司法部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纵贯“市、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让法律援助户就近享受援助服务;加强监督管理,让法律援助户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完善工作机制,让法律援助户享受便捷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提前并超额完成该项工作,目前已建立856户法律援助户口。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1480件,目前,已办结736件,挽回经济损失1846万余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5932人次。

    32898户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

    低收入农户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自2016年我市率全省之先尝试启动该项工作以来,目前由市政府出资,我市低收入农户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范围,建立大病救助制度。

    我市注重惠民政策的普惠性和覆盖面,全市32898户低收入农户共91424人,现已全部纳入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范围。每自然年度每人保费60元,保费由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市财政每年需支付保费550万元。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不可报销费用纳入赔付范围。

    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市按照“保大头、广覆盖”原则,执行分段赔付标准,一次大病住院自负金额在5000元以下部分给予30%的保险赔付;5000元至1万元部分给予10%的保险赔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不予保险赔付,并实行每自然年度封顶赔付5000元。

    我市注重操作流程的简单化和便民化,将低收入农户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起止时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统一起来。由市农办(扶贫办)作为投保人,以所有低收入农户为投保对象统一向人保财险公司投保“团体大病住院保险”,目前已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尝试推行“即办制”,低收入农户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一并受理,一并结算。同时,市农办(扶贫办)与市人力社保局医疗办进行沟通,将尽快实现保险结算“一卡通”,方便群众享受优惠政策。

    据悉,今年我市为91424位低收入农户投保,每人保费60元,合计保费548.544万元。截至目前,已赔付5546件共487.4万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实现“家庭共济” 6707人被授权享受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我市规定,自今年5月开始,允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支付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医保“家庭共济”。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从5月8日起,我市参保市民医保账户里的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参保市民可去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城乡医保办、所、分局等地)办理账户绑定手续,绑定后即可实现“家庭共济”。

    据了解,目前参保市民医保卡内的余额只能结转到下一年,但很多参保市民的近亲属却存在着医保资金不够用的情况。我市将这项工作作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来办理,于4月份开始调试运行,到5月8日正式运行。

    市人力社保局医保科负责人表示,家庭共济这个政策推出以后,可以减少参保对象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减少参保对象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盘活了医保基金使用率。

    据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两部分,“家庭共济”可使用的资金为历年结余资金部分。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充裕的参保人,可授权已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自5月8日起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史结余“家庭共济”政策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有4342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申请主卡绑定家属实现“家庭共济”,有6707名市民被授权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其中2804名被授权绑定的市民,在门诊就医时实时刷卡(社会保障·市民卡)实现家庭成员共济消费,累计减轻市民个人负担109万元。

    农村危旧房救助已竣工79户

    日前,马屿镇江桥村一幢两层的危旧房被拆掉,经过宅基地平整,房子已进入施工阶段,房子现已建到二层。生活贫困的孤儿朱某某在村里好心人的帮助下,他家的危旧房这次也一同被拆掉准备新建房子,预计年内新房子可竣工。

    今年,我市计划完成农村危旧房救助100户以上,主要采用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方式,重点突出陶山、桐浦、湖岭、林川、芳庄、马屿、曹村、高楼、平阳坑共9个乡镇。经过前阶段的上报审核和完成审批,近两个月来部分危旧房已先后拆除,相继进入施工阶段。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保障中心多次到有关乡镇及村督促落实工作,查看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131户,其中已竣工79户,计划于12月底兑现。据悉,补助标准为:修理1万元;如属新建房子,低保户补助3万元,低保边缘、低收入户补助2万元。

    声音

    网友“江南浪人”:推行医疗救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事,政府要与社会相结合,鼓励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该项公益事业,建立救助基金会,政府起主导作用,社会起补助作用;完善补助工作机制,开展精准补助,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让该补助的人得到补助。

    网友“浪子”:对农村低收入户实施危旧房救助,可解除旧房子的安全隐患,但不能仅限于维修和拆建。下步,要在面上进行扩大,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如适合搬迁的,要引导其搬迁,也可考虑在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居住更适应。

    推行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大病住院再保障保险对解决因病致贫的现状有很大帮助,在现有的基础上,下一步要实行扩面,在财政有限的帮扶之外,要引导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进来,利用社会多方力量,解决因病致贫现象。同时,可适当提高分段赔付的标准,让低收入农户得到更多的报销。

    网友“海纳百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实现“家庭共济”是一件大好事,实践证明推行该项工作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医保改革为民带来的实惠,可提高医保金利用率,减轻参保对象家庭负担,及时就医方便买药。下步,要继续在面上铺开,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大规模推开,进行创新改革,在深层次上让广大市民共享。

    网友“木头人”: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是真正的惠民政策,下步要扩大授权使用的范围,让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可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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