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13例
15人污染环境被判刑
2017年新收各类案件33949件,办结33710件,同比上升20.77%和20.35%,分别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0位和第8位,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38.08件,是全省法院平均数的1.39倍。
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加大对屡次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95件,有力支持科技创新、文化发展和品牌创建。
裁定受理破产案件215件,同比上升112.87%,连续两年收案数破百,位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审结破产案件101件,同比上升180.56%,释放土地面积234.46亩、厂房面积12.54万平方米,盘活闲置资产12.99亿元。
新收一审刑事案件2154件,审结2157件,同比下降12.93%和14.06%。
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刑事简易案件当庭裁判率达到88.48%,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0件,妥善审理中法引渡条约生效以来我国从法国引渡境外逃犯的首例案件。
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9件,审结201件,同比上升59.2%和21.82%
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71件,裁定准予执行458件,推进2598件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联合市政府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诉前化解76件涉“大拆大整”行政纠纷。
常态化开展案件裁定受理前纠纷化解工作,促成52家有经营前景的企业与债权人在诉前达成和解,防止逆向淘汰。
加强执行失信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13例;拘留失信被执行人918人次,相关案件入选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十佳案例。
关注民间融资纠纷新回潮,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57件,同比上升39.85%。
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152件,化解不良贷款19.52亿元,巩固不良贷款“双降”成果。审结买卖、承揽、租赁、保险等纠纷案件3249件,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促进市场交易秩序稳定。
市人民法院经最高法院指定作为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在由中宣部和最高法院主办的全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南昌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推广诚信建设“瑞安做法”。
新收执行案件15319件,办结14941件,同比上升45.16%和49.66%。发出财产申报令13655份,处置腾空不动产668处,执行到位金额21.06亿元。
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4454件,审结14721件,同比上升14.09%和12.34%。
大力推广网上立案,53.21%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受理;探索延伸立案服务,在乡镇街道设立4个延伸立案服务点,有效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立案不便问题;建立跨域异地立案制度,为非本院管辖案件当事人提供就近立案服务。当场登记立案率继续保持在99.5%以上,基本实现立案服务“最多跑一次”承诺。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15人,实刑率达100%,有力助推全市剿灭劣V类水专项行动。探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入裁判,审结1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发出全省首份海洋生态修复令并督促被告人投放鱼苗,积极助力“美丽瑞安”建设。
自主开发来访人群预警分析系统,连同当事人比对系统成功登记著作权,创全省法院先例。自行研发的法官辅助办案软件“预防虚假诉讼之银行流水排查脚本”成功入选2017年度浙江法院信息化应用十大微创新项目。率全省之先出台办法,落实对干警依法履职的权益保障工作,全年依法处置5起侵害工作人员权益的事件。
2017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开展和完成生态修复补偿5件13人
205人因电信诈骗等被起诉
全年审查逮捕案件1508件2026人,审查起诉案件2656件3900人,办案总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二位。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6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后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135件152人,提起公诉105件181人。从快起诉在居民小区实施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22人。严厉打击妨碍“大拆大整”、“剿灭劣V类水”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61人。
批准逮捕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53人,提起公诉79人。办理的张某等29名“老人搬运队”成员敲诈勒索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4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1件,已改判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公安机关提请减刑申请68人,审查法院减刑裁定61人,纠正减刑不当1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1人。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诚信犯罪,依法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专门诈骗老年人的“蜂胶胶囊诈骗案”犯罪嫌疑人205人。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7人。8家火锅店30名经营者因回收使用废弃火锅底料被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
针对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开展和完成生态修复补偿5件13人。
4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在经过不起诉帮教考察程序后,3人被作不起诉处理,1人被提起公诉。该做法属全国首创,被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批示赞誉为醉驾不起诉的“瑞安模式”。
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4件,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对4件虚假诉讼民事案件提出抗诉并被法院改判,涉案金额达2800余万元。积极探索公益诉讼,针对高楼镇龙潭村公益林被破坏长期未修复的情况,启动我市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要求市农林局责令破坏者及时予以修复。
22名检察人员按时转隶至监察委。
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均已提起公诉,法院判决3件3人。同市监察委试行监察体制改革下的办案新模式,得到省、温州市纪委监察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对标“五个过硬”和“打造铁军”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获评2017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3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26个集体或个人被温州市级以上单位记功或表彰。
(记者 金晓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