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人大监督 畅通民意渠道
我市12个街道建立民主议政会议制度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1月29日下午,我市第一届街道民主议政代表培训会在市政会议中心大会堂举行。12个街道共600多名议政代表认真聆听了《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的精髓和要义》专题讲座,学习了街道民主议政会及闭会期间议政代表履职相关知识。
据悉,去年下半年,我市在12个街道全面建立民主议政会议制度,制订了《关于建立街道民主议政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议政会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议政代表产生程序、合议确定民生项目、议政会的运行机制。
议政会每届任期五年,一般与市人大代表换届同步。议政会会议一般每年年初和年中各举行一次。根据规定,街道议政会的主要任务有四项: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使用、重点项目等安排及其执行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合议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并开展监督评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本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助推街道工作;参与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各类专项工作视察、监督和建议督办集体面商等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爱忠介绍,议政会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为了增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畅通民意渠道而采用的一种全新的监督机制,有效搭建街道办事处与广大居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平台,有效拓宽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内容,有效推动街道的建设发展。